2020年9月25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点击查看),对江西政务信息化项目的规划和审批、建设和资金、监督作出规定。《办法》适用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包括:省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等)部门按《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规定负责实施,支撑政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12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